“我儿子就是被你害死的,我要举报!”非法鉴定后他怒了!

男宝女宝都是宝,但总有人一心想要儿子。贵阳一对夫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为女,引产后发现是他们心心念念的男宝,遂怒讨公道!此事引起巨大争议。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我们老百姓不知道做性别鉴定犯法。”

“收了3000就能帮忙做性别鉴定。”

“鉴定是女孩结果是男孩。”

“我儿子被你害死了,我要举报。”

……

宝贝儿子没了,陈先生夫妇气炸了,又是报警,又是联系电视台,势要讨个公道。

首先,我们来普个法,以防有人还不知道。

早在2003年1月1号实施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八号部长令第三条,就已经明确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2014年9月,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向平衡,卫生计生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起草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除非是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之外,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也就是说,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都实施5年了!

好了,下面来看看宣称“不懂法”的陈先生和“受委屈”的林福主任的自我辩解:

据陈先生描述,他和妻子育有两女,三胎到社区医院建档时被告知有法子鉴定胎儿性别。

于是他们心动了,砍价后花了3000元做了鉴定,之后对方给出的结果是“女孩”,并保证零差错。

还很“贴心”建议,想要男孩可以考虑做试管。

陈先生夫妻一看不是男孩那肯定不能要啊,和家里商量后就做了引产。结果引产下来一看,胎儿两腿之间有个白点点,竟是男孩。

陈先生展示了他存在手机的照片。在他看来,胎儿双腿间中间看到两个白点就是小丁丁,是男性胎儿的特征!

也是在引产后,他才知道对接的那位工作人员就是那家社区医院的主任。

而这位林福主任怎么说的呢?他侃侃而谈,表示他确实收了陈先生夫妇3000元,将采集的血样送到一家位于香港的机构进行了鉴定,不过是他们自己主动找上门来:

面对质疑“是否知道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胎儿性别鉴定违法的”,陈先生的说法是“我们是老百姓,不知道呢~”

林福主任也很淡定,说自己知道是违法的,但是“我不是医生,我负责管理不负责看病,这个性别坚定也不是医院做的,只是作为‘朋友’帮忙”:

真的是全员恶人,无辜的只有那个被被断定为女孩的胎儿。而现在,这些刽子手们正在推卸责任,“讨公道”!

作为父母的陈先生夫妇非常气愤,要求医院给个说法,给个交代。

看着陈先生义愤填膺的样子,达妈脑子里真的一个好词都想不到。麻烦别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对亲生骨肉痛下杀手的不是别人!还找警察、电视台主持公道,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林福主任和他香港的朋友也很“讲理”,表明引产下来胎儿性别是你认为的,这个要正规医院认定,不是你说了算,如果是他们责任会负责。

那“处事不惊”的态度,应对起来“驾轻就熟”的姿态,让达妈好生“叹服”!

请你认真看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标语就贴在你家社区医院的B超室门口呢~

网友们都怒了,忍不住口吐莲花:

据说当地卫健局已经介入调查,希望好好查查这其中的经济利益链条。

但不得不说一句,重男轻女真的是无数悲剧的根源!而这个可恶的顽疾究竟何时才能解啊~

国家人口计生委早前层发布过一个数据:我国每年人工流产1300万例以上。而这并不是全部,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多少的生命在黑诊所消失。其中有女宝,肯定也有有男宝,孕妇。

要知道,本身胎儿鉴定需要设备+技术,他们很可能一没专业设备,二都不是正规的医技人员,鉴定出来的结果能靠谱吗?甚至为了多赚点,一概宣称性别是“女”,再给提供堕胎“服务”也是存在的。

大家一定要搞搞清楚,那些黑心人搞性别鉴定,可不是搞慈善,而是为了赚钱!能多捞点就多捞点,谁管你(/老婆)的死活。

这里,达妈很想问问那些流掉“女儿们”的刽子手们:女儿的命你不要,你自己(/老婆)的命也不想要吗?

爱和ta的性别无关。真心希望父母们都能从自身做起,放下偏见,珍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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