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二人卖女儿后又反悔 报警后一同被抓

前段时间,杭州民警接到一个女子报警,称自己把出生不久的女儿送养,现在想要回来但被要求出一笔钱。经调查,真相很快大白。而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有点小精彩,让人欲哭无泪。

三胎还是女儿,夫妻俩决定送养

报案女子陈某广西人,26岁。其丈夫麻某是贵州人,今年31岁,是一名泥瓦匠。夫妻俩已经在杭州大江东生活了好几年。虽然泥瓦匠收入还可以,但他们的生活一直不太好,因为在之前夫妻俩已经育有2女,陈某一直在家带孩子。

其实,怀第三胎时,陈某曾想过流产,但麻某想要生个儿子“传宗接代”不同意,反复劝说让陈某把孩子生下来。

10月21日,陈某生下一名健康的女婴,夫妻俩为此吵了好几回。慢慢地,陈某萌生了把孩子送养的想法,说不定孩子还能过得好点,甚至自家还能多一笔收入。陈某想来想去觉得可行,便和麻某商量。麻某犹豫再三,同意了。

2热心大妈牵头,7万送走小女儿

他们出院回到出租屋,麻某师傅夫妻俩上门看望。陈某便把送养小女儿的想法告诉了师母王大妈。王大妈很吃惊,劝说陈某要想好,把这事记在了心里。第二天,王大妈带着夫妻俩去吃一位亲戚家酒席,席间感慨麻某一家的困境,然后这事就传到了这位亲戚同事宋大妈耳里。

宋大妈就动了心思,自己妹妹和妹婿(独子因患病意外猝死)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这不正好能成了好事。

于是,宋大妈找上了王大妈,给两家人牵了头。事情很顺利,两家人签订了“协议”,约定“为孩子考虑,两家再不往来”。宋大妈帮妹妹一家付了7万的“肚痛费”(指营养费),就把孩子抱走了。

想要小女儿要回,不料都被抓

然而,小女儿被抱走后,陈某就后悔了,内心备受煎熬。但宋大妈一家以及她妹妹一家并未留下联系方式。小女儿送养6天后,陈某找到了师母王大妈,表示想把7万退了,把女儿抱回来。

王大妈很犯难,但耐不住陈某哀求,给她出主意“看人家也是把孩子当亲生女儿养的,也是投了感情投了钱的,要不这样,你给人家补上1万元,总共还给人家8万元,我去说说看?”

陈某听了没说话,走了,一出王大妈家就去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接到报案,立即行动起来。不管是王大妈还是宋大妈被警方找上门都十分后悔,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事是犯法的,自己就是好心帮忙,没有从中收取好处。

11月5日晚,陈某又重新见到了小女儿。

目前,陈某、麻某夫妻和宋大妈妹妹一家被刑拘,宋大妈和王大妈一家还有待进一步处理。由于女婴目前需要照顾,陈某被批准保释。

警方提醒:出卖亲生子女也构成犯罪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告诫大家,想要帮助他人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千万别因一时“好心”触犯了法律把自己把自己赔了进去。还有切记,贩卖儿童即便是自己亲生子女也涉嫌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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